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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8     作者:王艳      点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经双方协商,2020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个(其中2个在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

  一、项目说明

  对于获准立项的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日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9个月,从202041日至20221231日。

  对于获准立项的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加双边研讨会科学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国机构(NSFCJSPS)提供。

  二、申请人资格

  1、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有2019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在研基金项目。

  2、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再分别向NSFC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中方申请人需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请根据申请的项目类型选择正确的表格填写。

  合作交流: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再按系统要求输入符合本指南要求的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双边学术研讨会: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出国(境)参加协议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符合本指南要求的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须认真填写中文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每年的合作计划,包括中方的出访时间和出访人员的名单,日方的来华时间和来华人员的名单以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在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双方申请人还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时,须将该合作交流协议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申请举办双边研讨会的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并填写本指南所附的英文申请书(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本类别项目(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资助的费用属于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因此预算金额应填写在预算表的“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里,详细预算情况应填写在预算说明书栏目里。

  申请人完成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并点击提交,经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及附件打印两份,纸质申请书经本人签字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一份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一份交至科研院存档。

  五、申请截止日期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971日至93日下午16时;我校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991日至93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基金委联系人:蔡烁,孙姝娜

  电 话:010-62325454

  Email: sunsn@nsfc.gov.cn

科研院联系人:孙婕、梁宗磊

话:88369277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

  附件1:合作交流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附件2:双边会英文申请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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